拖拉機安全監管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農業機械化促進法》、《安全生產法》、《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》等有關法律法規,授權農機安全監理部門負責對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農業機械,指對人身財產安全可能造成損害的農業機械,(包括拖拉機、聯合收割機、機動植保機械、機動脫粒機、飼料粉碎機、插秧機、鍘草機等)實施全面安全監督檢查職責。
監管機關名稱:農機安全監理部門。
監理部門職能
(1)貫徹執行國家農機化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。
(2)負責農業機械的安全技術檢驗,駕駛操作人員考核、核發牌證。
(3)對農業機械進行年度安全檢驗。
(4)負責處理農業機械事故。
(5)開展農機安全宣傳教育。
(6)對農業機械及駕駛人員實施安全檢查,處罰違章行駛
拖拉機安全監管 2017-7-14 本文被閱讀 1994 次